金属固定钉
江苏省 III类 有效注册证号: | 国械注准20183461715 |
分类目录: | 未知-00-00 |
注册公司: | 苏州市康力骨科器械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 |
规格型号: | 见附页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骨科手术时作四肢骨折内固定用。垫片仅与GJYD Ⅶ型产品匹配使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号: | 国械注准20183461715 |
分类目录: | 未知-00-00 |
注册公司: | 苏州市康力骨科器械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 |
规格型号: | 见附页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骨科手术时作四肢骨折内固定用。垫片仅与GJYD Ⅶ型产品匹配使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编号 | 国械注准20183461715 |
注册人名称 | 苏州市康力骨科器械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张家港市沙洲东路 |
生产地址 | 张家港市沙洲东路 张家港市锦丰镇建设路 |
代理人名称 | / |
代理人住所 | / |
产品名称 | 金属固定钉 |
型号、规格 | 见附页 |
结构及组成 | 该产品由符合GB 4234标准要求的00Cr18Ni14Mo3不锈钢材料或符合GB/T 13810标准要求的TC4钛合金材料制成。钛合金产品表面可经阳极氧化处理,辐照灭菌或非灭菌包装,灭菌有效期5年。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用于骨科手术时作四肢骨折内固定用。垫片仅与GJYD Ⅶ型产品匹配使用。 |
其他内容 | / |
备注 | 原注册证编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61570号 |
批准日期 | 2018-05-04 |
有效期至 | 2023-05-03 |
附件 | 产品技术要求 |
产品标准 | 暂缺 |
变更日期 | 0000-00-00 |
邮编 | 暂缺 |
审批部门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变更情况 | 暂缺 |
主要组成成分 | 该产品由符合GB 4234标准要求的00Cr18Ni14Mo3不锈钢材料或符合GB/T 13810标准要求的TC4钛合金材料制成。钛合金产品表面可经阳极氧化处理,辐照灭菌或非灭菌包装,灭菌有效期5年。 |
预期用途 | 该产品用于骨科手术时作四肢骨折内固定用。垫片仅与GJYD Ⅶ型产品匹配使用。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暂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