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血压计
上海市 II类 无效注册证号: |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00957号 |
分类目录: | 07-03-03 |
注册公司: | 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XJ11F、XJ11F*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与听诊器配合使用,供用于测量人体血压,供参考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号: |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00957号 |
分类目录: | 07-03-03 |
注册公司: | 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XJ11F、XJ11F*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与听诊器配合使用,供用于测量人体血压,供参考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编号 |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00957号 |
注册人名称 | 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居家桥路515号 |
生产地址 | 上海市闸北区民和路144号 |
代理人名称 | 暂缺 |
代理人住所 | 暂缺 |
产品名称 | 电子血压计 |
型号、规格 | XJ11F、XJ11F* |
结构及组成 | 产品由液晶屏、外壳、臂带、橡胶球、电池盒组成,XJ11F*型可选配电源适配器。主要技术指标:1、血压计压力采用双刻度,即千帕斯卡(kPa)和毫米汞柱(mmHg)两种计量单位,标尺的最小分度值:千帕斯卡的为0.5kPa,毫米汞柱的为2mmHg;2、量程:0kPa~40kPa(0mmHg~300mmHg);3、压力测量的最大误差:XJ11F型为±0.5kPa(±3.75mmHg),XJ11F*为±0.4kPa(±3mmHg);4、血压计通电后无压力时,液晶屏应显示零位标记,零位标记允许误差为0~0.2kPa( |
适用范围 | 该产品与听诊器配合使用,供用于测量人体血压,供参考用。 |
其他内容 | 暂缺 |
备注 | 暂缺 |
批准日期 | 2012-11-19 |
有效期至 | 2016-11-18 |
附件 | 暂缺 |
产品标准 | YZB/沪3949-20-2012《XJ11F/F*电子血压计》 |
变更日期 | 0000-00-00 |
邮编 | 暂缺 |
审批部门 | 暂缺 |
变更情况 | 暂缺 |
主要组成成分 | 暂缺 |
预期用途 | 暂缺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暂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