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包
河南省 II类 有效注册证号: | 豫械注准20152660313 |
分类目录: | 未知-00-00 |
注册公司: | 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呼吸管路型、麻醉管路型 |
适用范围: | 用于医疗单位在患者全身麻醉、术后恢复和重症监护时,作为麻醉机或呼吸机的气体净化和气管插管的连接辅助器械时一次性使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号: | 豫械注准20152660313 |
分类目录: | 未知-00-00 |
注册公司: | 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呼吸管路型、麻醉管路型 |
适用范围: | 用于医疗单位在患者全身麻醉、术后恢复和重症监护时,作为麻醉机或呼吸机的气体净化和气管插管的连接辅助器械时一次性使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编号 | 豫械注准20152660313 |
注册人名称 | 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长垣县丁栾工业区 |
生产地址 | 长垣县丁栾工业区 |
代理人名称 | 暂缺 |
代理人住所 | 暂缺 |
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包 |
型号、规格 | 呼吸管路型、麻醉管路型 |
结构及组成 | 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包分为呼吸管路型、麻醉管路型。呼吸管路型由热湿交换器、一次性使用麻醉呼吸管路和雾化器面罩组件组成;麻醉管路型由热湿交换器、吸氧麻醉面罩、一次性使用麻醉呼吸管路组件组成。产品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后,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一次性使用。 |
适用范围 | 用于医疗单位在患者全身麻醉、术后恢复和重症监护时,作为麻醉机或呼吸机的气体净化和气管插管的连接辅助器械时一次性使用。 |
其他内容 | 暂缺 |
备注 | 暂缺 |
批准日期 | 2015-06-17 |
有效期至 | 2020-06-16 |
附件 | 暂缺 |
产品标准 | 暂缺 |
变更日期 | 0000-00-00 |
邮编 | 暂缺 |
审批部门 | 暂缺 |
变更情况 | 暂缺 |
主要组成成分 | 暂缺 |
预期用途 | 暂缺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暂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