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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糖类抗原15-3(CA15-3)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天津市 III类 有效
注册证号: 国械注准20163400020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暂缺
规格型号: 100人份/盒,50人份/盒
适用范围: 试剂盒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CA15-3含量。糖类抗原15-3(Carbohydrate antigen15-3,CA15-3)分子量300~400KD,分子结构尚未清楚。CA15-3是检测乳腺癌比较重要的抗原,对判断乳腺癌进展与转移、检测治疗与复发具有一定的临床意义。CA15-3存在于多种腺癌内,其他肿瘤如肺癌,肾癌,结肠癌,胰腺癌,卵巢癌,肝癌等也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升高。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63400020
注册人名称 博奥赛斯(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四纬路10号201
生产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四纬路10号201
代理人名称 暂缺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糖类抗原15-3(CA15-3)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型号、规格 100人份/盒,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1(抗糖类抗原15-3驼羊单克隆抗体-生物素)、试剂2(抗糖类抗原15-3驼羊单克隆抗体-辣根过氧化物酶)、糖类抗原15-3校准品、糖类抗原15-3质控品(低值质控品、高值质控品)、IC卡。 (具体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试剂盒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CA15-3含量。糖类抗原15-3(Carbohydrate antigen15-3,CA15-3)分子量300~400KD,分子结构尚未清楚。CA15-3是检测乳腺癌比较重要的抗原,对判断乳腺癌进展与转移、检测治疗与复发具有一定的临床意义。CA15-3存在于多种腺癌内,其他肿瘤如肺癌,肾癌,结肠癌,胰腺癌,卵巢癌,肝癌等也可能有不同程度的升高。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6-01-11
有效期至 2021-01-10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暂缺
产品其他信息
主要组成成分 暂缺
预期用途 暂缺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下储存,效期自检定合格之日起12个月。试剂盒开封后30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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