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河南省 II类 有效注册证号: | 豫械注准20152640807 |
分类目录: | 14-14-02 |
注册公司: | 新乡市康贝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型号:连身式、分身式;规格:160号、165号、170号、175号、180号、185号 |
适用范围: | 供临床医护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提供阻隔、防护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号: | 豫械注准20152640807 |
分类目录: | 14-14-02 |
注册公司: | 新乡市康贝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型号:连身式、分身式;规格:160号、165号、170号、175号、180号、185号 |
适用范围: | 供临床医护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提供阻隔、防护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编号 | 豫械注准20152640807 |
注册人名称 | 新乡市康贝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长垣县满村东工业区 |
生产地址 | 长垣县满村东工业区 |
代理人名称 | 暂缺 |
代理人住所 | 暂缺 |
产品名称 |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
型号、规格 | 型号:连身式、分身式;规格:160号、165号、170号、175号、180号、185号 |
结构及组成 | 本产品由连帽上衣、裤子组成,袖口和脚踝口为弹性收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收口可采用弹性收口、拉绳收口或搭扣。产品应无菌。经环氧乙烷灭菌后,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一次性使用。 |
适用范围 | 供临床医护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提供阻隔、防护用。 |
其他内容 | 暂缺 |
备注 | 暂缺 |
批准日期 | 2015-12-12 |
有效期至 | 2020-12-11 |
附件 | 暂缺 |
产品标准 | 暂缺 |
变更日期 | 0000-00-00 |
邮编 | 暂缺 |
审批部门 | 暂缺 |
变更情况 | 暂缺 |
主要组成成分 | 暂缺 |
预期用途 | 暂缺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暂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