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
江苏省 II类 有效注册证号: | 苏械注准20172660065 |
分类目录: | 08-05-07 |
注册公司: | 扬州宇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面罩式(成人、儿童)、口含式 |
适用范围: | 供临床用于对患者呼吸道进行各种药液的雾化吸入治疗时使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号: | 苏械注准20172660065 |
分类目录: | 08-05-07 |
注册公司: | 扬州宇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面罩式(成人、儿童)、口含式 |
适用范围: | 供临床用于对患者呼吸道进行各种药液的雾化吸入治疗时使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编号 | 苏械注准20172660065 |
注册人名称 | 扬州宇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头桥镇通达路 |
生产地址 | 扬州市头桥通达路西 |
代理人名称 | 暂缺 |
代理人住所 | 暂缺 |
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 |
型号、规格 | 面罩式(成人、儿童)、口含式 |
结构及组成 | 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由输氧管、雾化杯、面罩咬嘴组成,输氧管、面罩应采用符合GB15593-1995中规定的软聚氯乙烯塑料制成,雾化杯、咬嘴应采用符合YYT0114-2008中规定的聚乙烯制成。按配置不同分为面罩式和口含式两种型号,面罩式由输氧管、雾化杯、面罩组成,根据面罩的大小不同分为儿童和成人两种规格。口含式由输氧管、雾化杯、咬嘴组成。经环氧乙烷灭菌,应无菌。 |
适用范围 | 供临床用于对患者呼吸道进行各种药液的雾化吸入治疗时使用。 |
其他内容 | 暂缺 |
备注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10433号。 |
批准日期 | 2017-01-16 |
有效期至 | 2022-01-15 |
附件 | 暂缺 |
产品标准 | 暂缺 |
变更日期 | 0000-00-00 |
邮编 | 暂缺 |
审批部门 | 暂缺 |
变更情况 | 暂缺 |
主要组成成分 | 暂缺 |
预期用途 | 暂缺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暂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