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浙江省 II类 无效注册证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10017号 |
分类目录: | 22-11-04 |
注册公司: | 杭州拱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见附件 |
适用范围: | 产品与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配套,供人体静脉血样采集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10017号 |
分类目录: | 22-11-04 |
注册公司: | 杭州拱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 | 暂缺 |
规格型号: | 见附件 |
适用范围: | 产品与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配套,供人体静脉血样采集用。 |
采购信息: |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
注册证编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410017号 |
注册人名称 | 杭州拱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人住所 | 暂缺 |
生产地址 | 桐庐县城职教路18号 |
代理人名称 | 暂缺 |
代理人住所 | 暂缺 |
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
型号、规格 | 见附件 |
结构及组成 | 产品由安全帽、胶塞、试管和标签组成。试管由足够透明的材料制成,可采用医用玻璃或符合医用要求的塑料制成(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塑料);胶塞采用丁基橡胶为原料制成;安全帽采用医用级PE(聚乙烯)塑料制成。试管应透明、光洁、无杂质;产品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应能承受3000gn的离心加速度;公称液体容量最大允差±10%。采血管的添加剂色标与浓度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采血管应无菌。 |
适用范围 | 产品与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配套,供人体静脉血样采集用。 |
其他内容 | 暂缺 |
备注 | 暂缺 |
批准日期 | 2014-01-06 |
有效期至 | 2018-01-06 |
附件 | 暂缺 |
产品标准 | YZB/浙 3936-2013《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
变更日期 | 0000-00-00 |
邮编 | 暂缺 |
审批部门 | 暂缺 |
变更情况 | 暂缺 |
主要组成成分 | 暂缺 |
预期用途 | 暂缺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暂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