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主题

#

除颤/监护仪

未知 III类 无效
注册证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3第3211208号 分类目录: 未知-00-00
注册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861290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终止患者的心动过速和心室颤动症状,可为患者进行AED治疗、手动异步除颤治疗、同步化心脏复律治疗、无创体外起搏治疗,同时也可对患者进行ECG、无创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护。该产品由接受过设备操作培训的合格医务人员以及在基本生命支持、高级心脏支持和除颤方面培训的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使用。该产品必须由医师或遵医嘱使用。AED治疗用于无反应、无呼吸且无脉搏的疑似心脏骤停患者,适用于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手动异步除颤治疗用于治疗无脉搏、无反应患者的室颤和室速,适用于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同步化心脏复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3第3211208号
注册人名称 飞利浦医疗系统
注册人住所 3000 Minuteman Road, Andover, MA 01810-1099 USA
生产地址 3000 Minuteman Road, Andover, MA 01810-1099 USA
代理人名称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除颤/监护仪
型号、规格 861290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主机(含有Heartstart XL+ Defibrillator/Monitor嵌入式软件组件)、起搏电缆(免持电极治疗电缆M3507A和M3508A)、除颤极板(胸外极板和胸内极板)、多功能电极片、ECG电缆、无创血压袖带及连接管路、SpO2传感器、同步电缆组成,详见附页。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终止患者的心动过速和心室颤动症状,可为患者进行AED治疗、手动异步除颤治疗、同步化心脏复律治疗、无创体外起搏治疗,同时也可对患者进行ECG、无创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护。该产品由接受过设备操作培训的合格医务人员以及在基本生命支持、高级心脏支持和除颤方面培训的合格人员在医疗机构使用。该产品必须由医师或遵医嘱使用。AED治疗用于无反应、无呼吸且无脉搏的疑似心脏骤停患者,适用于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手动异步除颤治疗用于治疗无脉搏、无反应患者的室颤和室速,适用于年龄大于等于29天的患者。同步化心脏复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3-03-18
有效期至 2017-03-17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YZB/USA 0966-2013《除颤/监护仪》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暂缺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暂缺
预期用途 暂缺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