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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

未知 II类 有效
注册证号: 国械注进20152403747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校准品0(S0)- 校准品5(S5),2.0mL/瓶。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进20152403747
注册人名称 贝克曼库尔特(美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250 South Kraemer Blvd. Brea, CA 92821, USA
生产地址 1000 Lake Hazeltine Drive Chaska, MN 55318-1084, USA
代理人名称 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1201-1206、1208-1210室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校准品
型号、规格 校准品0(S0)- 校准品5(S5),2.0mL/瓶。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2017年7月7日同意更正包装规格内容,2015年11月24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予以废止。
批准日期 2015-11-24
有效期至 2020-11-23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2016-09-09 “代理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1201-1206、1208-1210室”变更为“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2703室”。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校准品0(S0)、校准品1(S1)、校准品2(S2)、校准品3(S3)、 校准品4(S4)、校准品5(S5)、校准卡。(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预期用途 本产品用于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项目的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10℃条件下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