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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15-3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未知 III类 无效
注册证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3401898号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2x50测试/盒
适用范围: 用于Access免疫检验系统,对人血清、肝素化血浆中的CA15-3浓度进行定量检测.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3401898号
注册人名称 贝克曼库尔特(美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4300 N. Harbor Boulevard, PO. BOX.3100 FULLERTON. CA 92834-3100 USA
生产地址 1000 Lake Hazeltine Drive Chaska, MN 55318-1084 USA
代理人名称 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CA15-3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型号、规格 2x5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R1a:包被着羊抗生物素抗体的顺磁性微粒、生物素化鼠抗CA15-3单克隆抗体、牛血清白蛋白、叠氮钠以及ProClin**300;R1b:碱性磷酸酶标记的鼠抗CA15-3单克隆抗体、牛血清白蛋白、叠氮钠及ProClin**300;R1c:缓冲蛋白质溶液(牛、山羊、小鼠)、叠氮钠及ProClin**300。产品有效期:2-10℃保存,竖直存放,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用于Access免疫检验系统,对人血清、肝素化血浆中的CA15-3浓度进行定量检测.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申请人在该产品上市后,补充20-30例乳腺癌患者随访检测的系列数据,以验证CA15-3浓度动态变化与患者病情的相关性。补充临床试验可不设对照试剂,但其余项目应严格按照《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国食药监械[2007]609号文件的要求,临床研究资料在该产品进行重新注册时一并提交。
批准日期 2009-08-24
有效期至 2013-08-23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YZB/USA 0934-2009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暂缺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暂缺
预期用途 暂缺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