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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类抗原15-3(CA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上海市 III类 有效
注册证号: 国械注准20173403379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暂缺
规格型号: 50人份/盒,100人份/盒。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73403379
注册人名称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钦州北路1189号
生产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701号
代理人名称 暂缺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糖类抗原15-3(CA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型号、规格 50人份/盒,1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7-12-27
有效期至 2022-12-26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暂缺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1(R1):牛血清白蛋白,抗-CA15-3单抗包被的磁微粒,缓冲液,防腐剂;试剂2(R2):缓冲液,阻断剂,防腐剂;试剂3(R3):牛血清白蛋白,碱性磷酸酶标记的抗-CA15-3单抗,防腐剂;定标品A:牛血清,人源CA15-3抗原,缓冲液,防腐剂;定标品B:牛血清,人源CA15-3抗原,缓冲液,防腐剂。(具体内容见说明书)
预期用途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的糖类抗原15-3(Carbohydrate Antigen 15-3,CA15-3)。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产品于2~8℃下保存,避免冷冻,有效期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