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α—淀粉酶(α—AMY)测定试剂(盒)(G7底物法)

广东省 II类 有效
注册证号: 粤械注准20162400305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暂缺
规格型号: R1:60 ml×4,R2:60 ml×1; R1:60 ml×1,R2:15 ml×1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62400305
注册人名称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新区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
代理人名称 暂缺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α—淀粉酶(α—AMY)测定试剂(盒)(G7底物法)
型号、规格 R1:60 ml×4,R2:60 ml×1; R1:60 ml×1,R2:15 ml×1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6-03-24
有效期至 2021-03-23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暂缺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由R1和R2组成。R1: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 50mmol/L、氯化钠50mmol/L、氯化钙10 mmol/L、α-葡萄糖苷酶≥4500U/L;R2:4,6-亚乙基-对硝基苯-α-D-麦芽七糖苷5.5mmol/L、4-羟乙基哌嗪乙磺酸缓冲液 50mmol/L、氯化钠50 mmol/L、氯化钙10 mmol/L。
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α-淀粉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在2~8℃避光储存条件下,未开封有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有效期不少于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