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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CA72-4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北京市 III类 无效
注册证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401149号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暂缺
规格型号: 480测试/盒,96测试/盒,48测试/盒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401149号
注册人名称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一层;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
生产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
代理人名称 暂缺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癌抗原CA72-4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型号、规格 480测试/盒,96测试/盒,48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3-08-02
有效期至 2017-08-01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YZB/国 3688-2013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变更日期:2015.04.28,“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一层;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生产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变更为“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生产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六层”。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1. 包被板:包被有CA72-4单克隆抗体的白色微孔板; 2. 酶标记物:含酶标记的CA72-4单克隆抗体、防腐剂、色素和缓冲液; 3. 校准品:含CA72-4抗原、马血清和防腐剂; 4. 化学发光底物液A:含鲁米诺的缓冲液; 5. 化学发光底物液B:含过氧化物的缓冲液; 6. 浓缩洗涤液:含表面活性剂和防腐剂的盐缓冲液; 7. 封板膜。产品有效期: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预期用途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癌抗原CA72-4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