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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类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北京市 III类 无效
注册证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0102号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暂缺
规格型号: 96测试/盒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3400102号
注册人名称 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一层;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
生产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
代理人名称 暂缺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糖类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型号、规格 96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2-02-03
有效期至 2016-02-02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YZB/国 5411-2011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变更日期:2014.10.08,同意原注册内容“【适用机型】:CHEMCLIN 100型半自动化学发光仪,CHEMCLIN 600型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包装规格:96测试/盒”变更为“【适用机型】:CHEMCLIN 100型 半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HEMCLIN 600型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CHEMCLIN 1500型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包装规格:480测试/盒, 96测试/盒。”。说明书和产品标准的变更详见附表。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1. 包被板 2. 酶标记物 3. 校准品 4. 保温液 5. 化学发光底物液 6. 浓缩洗涤液 7. 封板膜。产品有效期:试剂盒贮存于2~8℃,有效期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预期用途 该产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糖类抗原15-3(CA15-3)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