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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凝血酶原(PIVKA-Ⅱ)校准品

III类 有效
注册证号: 国械注进20193400051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校准品(1):1.0 mL×2瓶; 校准品(2)-(6):各1.0 mL×2瓶。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进20193400051
注册人名称 东曹株式会社
注册人住所 日本国山口县周南市开成町4560
生产地址 日本国富山县富山市岩瀬古志町2
代理人名称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A区1001室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异常凝血酶原(PIVKA-Ⅱ)校准品
型号、规格 校准品(1):1.0 mL×2瓶; 校准品(2)-(6):各1.0 mL×2瓶。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9-02-21
有效期至 2024-02-20
附件 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变更情况 暂缺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校准品(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校准品(2)-(6):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缓冲液、异常凝血酶原(PIVKA-Ⅱ)抗原(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预期用途 该产品用于异常凝血酶原(PIVKA-Ⅱ)检测项目的校准。(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