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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类抗原CA15-3校准品

未知 III类 有效
注册证号: 国械注进20153403448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校准品(1)-(6):各1.0mL装×2瓶。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进20153403448
注册人名称 东曹株式会社
注册人住所 4560, Kaisei-cho, Shunan, Yamaguchi 746-8501, Japan
生产地址 2, Iwasekoshi-machi, Toyama, Toyama 931-8510, Japan
代理人名称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 宜山路1289号B座3楼301室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糖类抗原CA15-3校准品
型号、规格 校准品(1)-(6):各1.0mL装×2瓶。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5-10-26
有效期至 2020-10-25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变更日期:2016.03.01,“代理人住所:宜山路1289号B座3楼301室”变更为“代理人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A区1001室”。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糖类抗原CA15-3校准品(1):牛血清白蛋白(BSA),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 糖类抗原CA15-3校准品(2)-(6):糖类抗原CA15-3,牛血清白蛋白(BSA),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预期用途 该产品用于对糖类抗原CA15-3检测项目进行定标。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保存于2~8℃的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