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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盒(荧光磁微粒酶免法)

未知 II类 无效
注册证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2404345号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100次检测用量(20试剂Cup/板× 5)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2404345号
注册人名称 东曹株式会社
注册人住所 4560,Kaisei-cho,Shunan,Yamaguchi 746-8501
生产地址 2,Iwasekoshi-machi,Toyama,Toyama
代理人名称 东曹(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试剂盒(荧光磁微粒酶免法)
型号、规格 100次检测用量(20试剂Cup/板× 5)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4-09-11
有效期至 2019-09-10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YZB/JAP 4960-2014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变更日期:2016.02.23,“代理人住所:宜山路1289号B座3楼301室”变更为“代理人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A区1001室”。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该产品每20杯试剂排放于一个试剂板上,并保存在铝制的防湿袋中。每次检测所用试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鼠单克隆抗体固定化微球、抗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鼠单克隆抗体碱性磷酸酶联标记结合物。(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产品有效期:检测试剂盒贮存在2~8℃和避光室内;有效期:试剂不开封,生产日期后1年内有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预期用途 本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血清或血浆中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