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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用挺

上海市 I类 无效
注册证号: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061911号 分类目录: 17-04-04
注册公司: 上海医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暂缺
规格型号: 直圆、直圆齿,弯圆、弯圆齿,弯尖,直尖,双弯尖,三角,双弯圆。柄规格:八角柄、圆柄、四方柄、六角柄、大八角柄、丁字柄、手印柄、六方活动柄
适用范围: 供口腔科撬松牙齿、剔除牙残根或碎根尖用。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061911号
注册人名称 上海医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嘉定区顺达路300弄65号1幢
生产地址 嘉定区顺达路300弄65号1楼、2楼、5楼
代理人名称 暂缺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牙用挺
型号、规格 直圆、直圆齿,弯圆、弯圆齿,弯尖,直尖,双弯尖,三角,双弯圆。柄规格:八角柄、圆柄、四方柄、六角柄、大八角柄、丁字柄、手印柄、六方活动柄
结构及组成 牙用挺头部应采用GB/T 1220中规定的40Cr13、30Cr13、12Cr13材料制成,表面采用电镀处理。主要技术指标1. 牙用挺头部应有良好的强度。2.牙用挺的头柄结合应牢固。3.牙用挺头部应经热处理,其硬度:40Cr13为HRC50-58;30Cr13为HRC47-53;12Cr13为HRC36-43。4.牙用挺外表可制成有光亮或无光亮,其外表(除尖头外)的表面粗糙度Ra之数值应不大于:有光亮0.4μm,无光亮0.8μm。5.牙用挺外表的耐腐蚀性能应不低于YY/T 0149中b级的规定。6.牙用挺
适用范围 供口腔科撬松牙齿、剔除牙残根或碎根尖用。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3-12-24
有效期至 2017-12-23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YZB/沪6699-06A-2013《牙用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暂缺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暂缺
预期用途 暂缺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