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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粘性含银伤口敷料

III类 有效
注册证号: 国械注进20163641450 分类目录: 14-10-13
注册公司: 保赫曼(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保赫曼(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7.2×5cm, 10×6cm, 15×6cm, 10×8cm, 15×8cm, 20×10cm
适用范围: 适用于覆盖一般性伤口,抑制吸收到敷料中的伤口渗液的细菌繁殖。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进20163641450
注册人名称 保赫曼股份公司
注册人住所 Paul-Hartmann-Str. 12, 89522 Heidenheim, Germany
生产地址 Paul-Hartmann-Str. 12, 89522 Heidenheim, Germany
代理人名称 保赫曼(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港澳路285号R、Q、S及办公房部位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自粘性含银伤口敷料
型号、规格 7.2×5cm, 10×6cm, 15×6cm, 10×8cm, 15×8cm, 20×10cm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自粘底衬、吸收垫两部分组成,其中自粘底衬由聚酯无纺布材料制成,上有合成橡胶粘胶涂层;吸收垫由粘胶纤维、聚乙烯/聚丙烯,纤维素浆,吸水纤维(SAF),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粘结剂及一层涂有金属银的聚乙烯薄膜组成,其中伤口接触层成分为聚乙烯。
适用范围 适用于覆盖一般性伤口,抑制吸收到敷料中的伤口渗液的细菌繁殖。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6-04-14
有效期至 2021-04-13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2016-07-28 “代理人住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港澳路285号R、Q、S及办公房部位”变更为“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169号B楼三层303室”。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暂缺
预期用途 暂缺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