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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辽宁省 II类 有效
注册证号: 辽械注准20162400200 分类目录: 体外诊断试剂
注册公司: 辽宁泰科医学科学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暂缺
规格型号: R1:3ml×16、R2:3ml×4;R1:60ml×3、R2:15ml×3;R1:40ml×3、R2:10ml×3;R1:60ml×2、R2:15ml×2
适用范围: 暂缺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辽械注准20162400200
注册人名称 辽宁泰科医学科学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牡丹江街27号
生产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牡丹江街27号
代理人名称 暂缺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
型号、规格 R1:3ml×16、R2:3ml×4;R1:60ml×3、R2:15ml×3;R1:40ml×3、R2:10ml×3;R1:60ml×2、R2:15ml×2
结构及组成 暂缺
适用范围 暂缺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6-12-20
有效期至 2021-12-19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暂缺
变更情况 暂缺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1 (R1):D-葡萄糖20mmol/L、二磷酸腺苷(ADP)2mmol/L、氧化型辅酶I(NAD) 2mmol/L、Mg++ 10mmol/L、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H)3000U/L、己糖激酶(HK) 3000U/L、AMP50mmol/L、EDTA 2mmol/L;试剂2 (R2):半胱氨酸(NAC) 20mmol/L、磷酸肌酸30mmol/L、缓冲液100mmol/L。
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肌酸激酶(CK)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密闭保存,效期为12个月,开盖2-8℃保存稳定20天。工作试剂2-8℃贮存稳定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