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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吊瓶式输液器带针

河南省 III类 无效
注册证号: 国械注准20153661150 分类目录: 14-02-05
注册公司: 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 /
规格型号: 150ml、200ml、250ml(各种型号均可配带0.45×16mmRW SB、0.5×19mmRW LB、0.55×19mmRW LB、0.6×25mmTW LB、0.7×25mmTW LB、0.8×27mmTW LB、0.9×27mmTW LB不同规格之一的静脉输液针)
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对大容量药液进行分装,且不需要精确控制输液剂量场合下的输液。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20153661150
注册人名称 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漯河市滨河新城湘江西路
生产地址 暂缺
代理人名称 /
代理人住所 暂缺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吊瓶式输液器带针
型号、规格 150ml、200ml、250ml(各种型号均可配带0.45×16mmRW SB、0.5×19mmRW LB、0.55×19mmRW LB、0.6×25mmTW LB、0.7×25mmTW LB、0.8×27mmTW LB、0.9×27mmTW LB不同规格之一的静脉输液针)
结构及组成 "一次性使用吊瓶式输液器 带针(以下简称带针吊瓶式输液器)由瓶塞穿刺器保护套、瓶塞穿刺器、空气过滤器、开/关夹子(或调节器)、软管、吊瓶、滴斗、滴管、悬挂装置、注射件、流量调节器、药液过滤器(标称孔径为15μm)和静脉输液针组成。与药液接触组件的原材料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氯乙烯(PVC)、聚丙烯、304不锈钢、天然橡胶。"
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对大容量药液进行分装,且不需要精确控制输液剂量场合下的输液。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5-06-30
有效期至 2019-06-29
附件 暂缺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漯河市滨河新城湘江西路”变更为“生产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滨河新城湘江西路”。 ,“1)注册人名称: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注册人住所:漯河市滨河新城湘江西路”变更为“1)注册人名称: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注册人住所:漯河市源汇区滨河新城湘江西路”。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一次性使用吊瓶式输液器 带针(以下简称带针吊瓶式输液器)由瓶塞穿刺器保护套、瓶塞穿刺器、空气过滤器、开/关夹子(或调节器)、软管、吊瓶、滴斗、滴管、悬挂装置、注射件、流量调节器、药液过滤器(标称孔径为15μm)和静脉输液针组成。与药液接触组件的原材料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氯乙烯(PVC)、聚丙烯、304不锈钢、天然橡胶。"
预期用途 适用于需要对大容量药液进行分装,且不需要精确控制输液剂量场合下的输液。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