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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腔闭式引流包

上海市 III类 无效
注册证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660885号 分类目录: 未知-00-00
注册公司: 上海上医康鸽医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公司: 上海上医康鸽医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规格型号: Ⅰ型、II型(A)、II型(B)、II型(C)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野战条件、现场急救以及医院外科手术后胸腔内积血、积气地排出引流,属一次性使用产品。
采购信息: 阿里巴巴采购平台
注册信息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660885号
注册人名称 上海上医康鸽医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人住所 普陀区同普路1196号三楼
生产地址 普陀区同普路1196号/金山区海虹路2718弄88号/普陀区同普路1225弄4号3楼
代理人名称 上海上医康鸽医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住所 普陀区同普路1196号三楼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胸腔闭式引流包
型号、规格 Ⅰ型、II型(A)、II型(B)、II型(C)
结构及组成 "1、引流包分为Ⅰ型、Ⅱ型。其中Ⅰ型为单腔引流管,II型中的Ⅱ(A)为单腔引流管配胸针,II(B)型为附有加液管的双腔引流管,II(C)型为有低压气囊的三腔引流管。2、胸针采用医用304不锈钢材料制造。3、引流管采用聚氨酯材料制造,加压管、充气管和低压气囊采用聚氨酯材料制造。4、扩张器由聚碳酸酯材料制造。5、胸腔闭式引流袋采用符合GB15593-1995《输血(液)器具用软聚氯乙烯料》中的规定的医用高分子PVC材料制造。"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野战条件、现场急救以及医院外科手术后胸腔内积血、积气地排出引流,属一次性使用产品。
其他内容 暂缺
备注 暂缺
批准日期 2014-05-20
有效期至 2018-05-19
附件 《便携式胸腔闭式引流包》
产品标准 暂缺
变更日期 0000-00-00
邮编 暂缺
审批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金山区海虹路2718弄88号;注册人住所:普陀区同普路1196号三楼”变更为“生产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196号、上海市金山区海虹路2718弄88号;注册人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196号三楼”。
体外诊断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1、引流包分为Ⅰ型、Ⅱ型。其中Ⅰ型为单腔引流管,II型中的Ⅱ(A)为单腔引流管配胸针,II(B)型为附有加液管的双腔引流管,II(C)型为有低压气囊的三腔引流管。2、胸针采用医用304不锈钢材料制造。3、引流管采用聚氨酯材料制造,加压管、充气管和低压气囊采用聚氨酯材料制造。4、扩张器由聚碳酸酯材料制造。5、胸腔闭式引流袋采用符合GB15593-1995《输血(液)器具用软聚氯乙烯料》中的规定的医用高分子PVC材料制造。"
预期用途 该产品用于野战条件、现场急救以及医院外科手术后胸腔内积血、积气地排出引流,属一次性使用产品。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