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
一)公司直接从事:1、投资或再投资在中国医药、生物、化工、农化、环保、纺织、轻工、冶金和化学工程等有关的项目;2、协调公司和公司的在华投资企业的投资活动,并作为股东参与在华投资企业的管理;3、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5、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二)受所投资企业的委托(经所投资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1、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为其在中国境内外进行产品的销售、推销、售后服务、运输、仓储服务、市场开发及人力资源招收和培训服务;2、为其进口其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和交通工具,并协助出口在华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3、协助其办理人民币及外汇贷款、在外汇管理机构的批准和监督下协助其在华投资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平衡,以及为保持外汇平衡进行补偿贸易的出口业务;(三)受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子公司和/或上述公司在华投资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市场推广、技术支持、行政服务、业务发展研究、联络、与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并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